日前,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判决两名学生胜诉,撤销了学校对两名学生的处分。
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在行政诉讼中,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,而齐齐哈尔医学院并没有向法庭提供相应证据,即两学生作弊时所用通信设备,缺乏事实依据,因而宣布撤销其对两名学生的处分决定。